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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2023年以来,继续《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等政策后,广东省又一个新型储能相关政策。
《指引》明确,广东将在重点在新能源富集送出区域、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建设独立储能电站。
在新能源富集区
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或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布局一批独立共享储能电站,为近区新能源提供租赁服务,使新能源场站具备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装机容量10%的一次调频能力。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接入点应在新能源场站公共并网点或有多个新能源场站接入的公共汇集点,单个项目规模可在3-15万千瓦。
负荷中心地区
在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负荷中心地区合理布局独立储能电站,单点接入容量宜在5-10万千瓦、充放电时长2-4小时,优先考虑以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在受端电网、多直流落点近区合理布局独立储能电站,单点接入容量宜在10万千瓦左右、充放电时长1小时优,先考虑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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