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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没想到这个房子能卖到这个价格,而且房子处置得这么快,也节省了不少费用。”日前,拿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分配的案款后,被执行人张先生夫妇和申请人杭州某银行诉讼代理人都很满意。
此前,经申请人同意,拱墅法院在执前阶段督促被执行人张先生夫妇通过网拍平台自行处置专场,将涉案房产以1235万元的价格变卖成交。这个价格大大超过了张先生夫妇的心理预期,清偿债务后还能剩下不少钱。而申请执行不到2个月就足额拿到案款,申请人也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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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张先生夫妇为小家购置的一套改善房说起。2018年,为改善住房条件,这对夫妇向银行贷款400万元,购买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一套房子。但是,张先生夫妇后续没能及时还贷,银行方面按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拱墅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先生夫妇应支付给银行本金27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银行有权对张先生夫妇名下的这套住房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由于张先生夫妇仍未及时还款,银行向拱墅法院申请执行。
“我们也不是恶意不还贷款,主要是因为新房拖延交付,我们不能及时卖掉现有住房来供贷。”张先生说,他和妻子现在主要靠工资收入来还贷,但这两年家庭收入减少,迫不得已才停止还贷的。张先生夫妇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房产,但他们有两个顾虑:一是怕成为被执行人后,对他们的工作生活会有一定的影响;二是听说法拍房处置流程比较长,且需打折出售,还要承担评估费等多种费用。
“要不试试在网拍平台上自行变卖房产这条路子?我们法院来全程监督!”为消除张先生夫妇心理顾虑、尽快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提议道。
在拱墅法院的多次协调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一致,案件进入执前督促程序。也就是说,拱墅法院采取不经司法拍卖程序,在确保根据市场公价确定起拍价格的前提下,由被执行人张先生夫妇直接对涉案房产变卖用以清偿债务,所得款项由申请人优先受偿。
很快,该房产成功过户给买受人。拱墅区法院收到变卖款后,将张先生夫妇所欠款项直接发放给申请人,并将余款退还给张先生夫妇。由于本案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节省了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服务费、税费等多项费用120余万元,同时财产处置时间也缩减50%以上。
今年以来,拱墅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执前督促+合意变卖”的财产处置新模式,即针对财产价值较高能覆盖执行标的、被执行人愿意配合处置并无其他关联纠纷的案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以财产市场价格作为参考,促使双方就财产处置形式、挂牌价格等达成一致,直接在网拍平台自行处置专场进行变卖,将纠纷导出执行周期。
对申请人来说,这一模式能快速处置涉案财产,兑现胜诉权益;对被执行人来说,能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变现财产偿还债务,还免于进入执行后给信用留下“污点”;对法院来说,能落实执源治理,将部分纠纷化解在执前,大幅提高办案效率。到目前,拱墅法院通过这一“三方共赢”的模式,已成功挂拍涉案财产7件,溢价率高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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